商品名:
 丙 烯 酸 丁 酯
包装:
 180kg/散水
联系人:
 刘 荣 华
电话:
 027--85743059
E-mail:
 lrh-wh@chinachem.com.cn
交货地点:
 武汉等地

丙烯酸丁酯(抑制了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说明书目录
第一部分 第九部分
第二部分 第十部分
第三部分 第十一部分
第四部分 第十二部分
第五部分 第十三部分
第六部分 第十四部分
第七部分 第十五部分
第八部分 第十六部分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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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中文名称: 丙烯酸丁酯(抑制了的) 
化学品英文名称: n-butyl acrylate 
中文名称2:
英文名称2:
技术说明书编码: 253
CAS No.: 141-32-2 
分子式: C7H12O2
分子量: 128.17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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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丙烯酸丁酯(抑制了的) ≥99.5% 141-32-2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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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吸入、口服或经皮肤吸收对身体有害。其蒸气或雾对眼睛、粘膜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中毒表现有烧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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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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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特性: 易燃,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容易自聚,聚合反应随着温度的上升而急骤加剧。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遇大火,消防人员须在有防护掩蔽处操作。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但可用水保持火场中容器冷却。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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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喷雾状水或泡沫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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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直接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类接触。充装要控制流速,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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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 10
TLVTN: ACGIH 10ppm,52mg/m3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戴直接式防毒面具(半面罩)。必要时,佩戴导管式防毒面具或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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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分: 含量≥99.5%。
外观与性状: 无色液体。
pH:
熔点(℃): -64.6
沸点(℃): 145.7
相对密度(水=1): 0.89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4.42
饱和蒸气压(kPa): 1.33(35.5℃)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 37
引燃温度(℃): 275
爆炸上限%(V/V): 1.2
爆炸下限%(V/V): 9.9
溶解性: 不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乙醚。
主要用途: 用作有机合成中间体、粘合剂、乳化剂。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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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性:  
禁配物: 强氧化剂、强碱、强酸。
避免接触的条件: 受热、光照。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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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毒性: LD50:900 mg/kg(大鼠经口);2000 mg/kg(兔经皮)

LC50:14305mg/m3,4小时(大鼠吸入)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家兔经皮开放性刺激试验:10mg/24 小时,轻度刺激。家兔经眼:50mg,轻度刺激。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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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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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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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编号: 33601 
UN编号: 2348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O53
包装方法: 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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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3 类高闪点易燃液体。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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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填表时间:  
填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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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DS修改日期: